遷安一市民遮擋號牌交警查獲時駕車逃跑,被行政拘留7天!
原創(chuàng) · 編輯: 2022-01-05 10:43:50
閱讀:37422自限號政策實施以來,市民直呼出行不便,為了逃避限號的約束,部分車主心存僥幸、另辟蹊徑自作聰明的選擇遮擋號牌、變造號牌等駕車出行。但你知道嗎?故意遮擋、污損、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以及使用假套牌等行為都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近日,遷安一市民因遮擋號牌以及不配合交警檢查被行政拘留7天!
不僅是齊某某有此類行為
小編也發(fā)現(xiàn)在遷安街頭
市民遮擋號牌的方法可謂五花八門
遮擋號牌本就是違法行為
被交警查獲后還拒不配合
更是法律所不能容忍!
普法小課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明確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依法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qū)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駕駛人應自覺遵守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遇尾號限行時可選擇其他方式出行,在號牌上耍小聰明是非常不明智的行為。最后,小編要再次提醒大家:遮擋車牌的方法不可取,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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