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非法銷售存儲燃放煙花爆竹 已有人被行政拘留!
轉載 · 編輯:市公安局 2019-01-29 14:52:16
閱讀:18762春節(jié)臨近,一些商家為了牟取暴利,未經(jīng)審批非法銷售和儲存易燃易爆的危險物質,2019年1月22日遷安市建昌營派出所在日常巡查過程中查處兩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22日下午,建昌營派出所副所長楊建文,民警李燕杰在日常巡邏時發(fā)現(xiàn),路邊有一些新做的廣告牌上面寫著“出售煙花爆竹”,民警就這一線索展開了仔細巡查,最終找到了非法出售煙花爆竹的窩點。


被處罰人溫某(女,64歲,建昌營鎮(zhèn)平安村人)楊某(男,55歲,建昌營保一村人)為牟取非法利益,招引客源,置煙花爆竹相關規(guī)定于不顧,在店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欲銷售,1月22日被民警發(fā)現(xiàn),民警立即對非法儲存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并將這兩家負責人傳喚至派出所審查。
經(jīng)審查,溫某與楊某對非法儲存煙花爆竹供認不諱,目前,溫某與楊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已被行政拘留。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效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有效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噪音污染,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遷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遷安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昨天遷安信息港也發(fā)表《遷安市公安局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公告》一文,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不要鋌而走險,遵守公告相關要求,度過一個祥和、喜慶的春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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